一、 白条支出范围与金额限制
1、 生产性支出不允许出现白条,必须使用和开具有票据,然后经过财务审批程序,方可下账。
2、 非生产性支出,由报账员和乡“三资”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把关。凡能够取得有效票据的,必须开具和使用有效票据,情况特殊,确实无法取得有效票据的,要使用乡“三资”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,且支出金额必须控制在100元以内。
3、 村(社区)组用工、误工补贴,要按规定详细填写乡“三资”代理中心印发的“村(社区)组用工(误工)补贴花名册”,严禁以打白条的形式领取、入账。
4、 村(社区)组对农户、个人发放的所有补偿款、包赔款、各种补贴款、生活救济款等,根据支出的项目、内容、必须编制发放花名册,不得以打白条的形式发放、入账。
5、村(社区)组在“三夏”、“三秋”工作中,对收、梨、葩、种大项支出,需要与对方签订有关协议,然后张榜公布。在付款时,根据协议、用途、单位、项目、数量、价格等编制临时性支出花名册,协议须附在临时性支出花名册后面。
二、 白条支出审批程序
对于情况特殊,必须使用乡“三资”代理中心印制的专用票据,并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,经中心主任签字后才能报销入账,否则,视为无效,事由不情、签字不全的,不能入账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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