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、逢3、7包组干部督察组长巡查进展情况并签名。
3、逢4、8正、副主任对6个村民组巡查、督查并签名。
4、有违建不听劝阻者,由正、副主任召集全体村、组干部对违建强行拆除,真正做到“敢与担当,善与担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