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侯寨社区老年协会。为加强协会的发展、建设和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并结合本社区老年人的社会活动实际制定本章程。 第二条 本协会是本社区老年群众自愿自发组织的群众组织,无条件的接受社区党支部、管委会领导,实行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、自我保护,依法办理各种会务。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: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确以“老年人为本”的服务理念,团结带领广大老年人参与本社区的四个文明建设,代表老年人的利益,反映老年人的呼声,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,构建和谐社区作贡献。
第二章 任 务
第四条 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,组织本协会会员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。按照自愿、量力,社会需求和个人兴趣相结合的原则,鼓励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(或慈善活动)。 第五条 发挥本协会的人才资源优势,组建书画、歌咏、演唱、创作队伍并开展相应活动,展示本协会整体形象,为提升社区美丽作贡献。 第六条 组织本协会会员进行政治学习,开展普法活动。积极协助社区调解组织调解邻里、家庭等纠纷,维护基层社会稳定;督促赡养人落实对老年人的家庭赡养、扶养义务,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。 第七条 在条件具备时,依法创办老龄产业,组织会员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、生产或经营活动,为协会建设积累资金,以减轻社区经济负担。
第三章 会 员
第八条 凡本社区的老年人(具有村民资格,男六十周岁以上,女五十五周岁以上),承认本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,参加协会活动,自愿要求入会,经协会小组讨论通过,均可为本协会会员。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1、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2、有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有关活动的权利;3、有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、建议和监督的权利;4、有享受协会奖励和福利待遇的权利;5、在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,有要求协会给予帮助和服务的权利;6、有退会的权利。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:1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;2、遵守社区的村规民约;3、遵守本协会章程;4、执行协会决议,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,维护协会荣誉;5、自尊、自爱、自重,搞好会员之间,会外老年人之间团结互助,做家庭和睦、尊老爱幼和遵纪守法的模范;6、行为文明,抵制不良风气。 第十一条 特别会员和荣誉会员:在本社区定居的老、壮年公民,承认本协会章程、执行本协会决议,个人有意愿,且对本协会活动确有积极作用的,经理事会讨论通过,可吸收为特别会员;不在本社区居住的老、壮年公民,承认本协会章程、执行本协会决议,个人有意愿,且对协会有特殊贡献的,经理事会(或会长)批准,可吸收为荣誉会员;特别会员、荣誉会员的权利义务与会员相同。
第四章 组织原则和机构
第十二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会议,每届三年。会员代表会议每年应召开一次。其职责是:1 、 审查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、决议,讨论协会的各项工作任务;2、制定和修改协会的章程;3、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;4、听取、审查协会的财务报告,批准财务计划;5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执行机构是会员代表会议选出的理事会。由5-9人组成。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主持本会日常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理事会的职权是:1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2、推选常务理事组(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);3、制定工作计划,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;4、决定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;5、筹备召开会员代表会议。 第十四条 常务理事组的工作对理事会负责。主要职责为:1、主持对理事会各理事进行工作分工;2、向社区汇报工作,领取任务;3、主持召开理事会;4、布置、检查、验作各理事工作;5、审批财务收支;6、代理事会聘请专业人士;7、代理事会任命工作人员。8、接待协会业务、上级领导及相关来宾;9、临时工作决策和安排;10其它应由理事会办理的事项及档案工作。 第十五条 根据会员分布和居住情况,本协会下设若干会员组,每组选会员组长一名,其工作直接对常务理事组负责。具体工作范围及职责,由本协会依本章程另行制定。
第五章 经费、资产
第十六条 协会经费来源:1、社区拨款;2、单位捐助或慈善人士捐助;3、本协会经营实体的收入;4、会费及其他合法收入。 第十七条 协会经费用途:1、开展老年公益事业及相关各类活动、培训;2、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;3、开展老年救助活动;4、日常办公费用及必须补助费用等;5、其它应支付的费用。 第十八条 本协会经费使用坚持勤俭节约原则,杜绝铺张浪费,实行财务公开,定期向会员公布,接受会员、拨款党委和捐赠单位(个人)的监督。由法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。 第十九条 协会的资产归协会集体所有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二十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会员代表会议通过生效,并报社区两委备案,理事会负责组织实施。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办理。
侯寨社区老年协会 2010年元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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